何其荒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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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遇襲案,4名打手早前承認串謀意圖傷害他人身體及襲擊害人罪,昨日分別被判監4年8個月。法官相信,案件背後必定另有主謀,並指斥主謀隱瞞身分聘打手犯案,是一個卑鄙無恥的懦夫。法官估計,真正主謀選擇在遊行當天行兇,目的是希望引起公眾關注和傳媒報道,務求把身為公職人員的何俊仁嚇倒。

何俊仁昨表示,案件仍然有人在逃,盼望警方努力找出真正主謀。警方表示尊重法庭判決,警方會繼續調查。

有預謀襲擊 務必嚇倒何

區域法院法官鮑理賢昨日判刑時表示,被告梁均平雖承認是案中主腦,指稱由於未獲何俊仁接見協助申請綜援,才聘請打手向對方報復,但法庭絕不相信其解釋,認為他若真正想申請綜援,大可向社署直接申請。各打手身上配備武器,跟蹤監視何俊仁一段時間才下手,襲擊時更瞄準他的頭部和面部,根本是有預謀令他重創,務必要把他嚇倒。鮑理賢相信,襲擊絕非由梁均平發動和買兇,認為是由背後更卑劣和罪惡的事情引發。

斥幕後操縱者懦夫無恥

法官續指出,何俊仁既是立法會議員,當時又是民主黨副主席(現為主席),當日是反徵收銷售稅遊行帶領者,他估計幕後操縱者根本是想刻意引起公眾關注和傳媒報道,因而選擇在光天化日、在中區一間熙來攘往的快餐店下手。法官指斥幕後操縱者手法卑鄙無恥,明知打手被捕後必對其身分守口如瓶,簡直是懦夫行為。

鮑理賢強調,事主雖沒留下永久傷痕,襲擊只歷時30至60秒,但案件非常嚴重,何俊仁只因幸運才未致重傷。法官指有人膽敢挑戰法治,公然毆打公職人員,事件已引起社會公憤,因此必須以7年監禁作為量刑起點,方能達到阻嚇作用。法官最後並讚揚警方迅速破案。

挑戰法治 須判處阻嚇刑期

法官雖不接納辯方所說的犯案動機,但由於4名被告認罪,法官仍按一般慣例,在量刑點上給予三分之一的減刑,判各人入獄4年8個月。

案情指被告張永豪(29 歲)、梁均平(44歲)、陳俊傑(27 歲)及梁富強(57 歲),串謀PC Chung、Michael 及在逃人等,於去年8月12日至22日期間傷害何俊仁。另外,陳被控於皇后大道中10號麥當勞快餐店內襲擊另一名事主林子健。何送院後證實眼睛腫脹出血、鼻骨折斷及嘴唇受傷,留院數日並接受手術後現已完全康復,並無永久傷害,但間中會鼻塞。

警方在整個行動中共拘捕7人,除了案中4被告外,還有一名女疑犯、一名77歲的男子及一名59歲的男子,但其中女疑犯實為第四被告妻子,較早前已獲釋,另外兩男子,則只有59歲的疑犯仍在保釋中,77歲疑犯已獲釋,警方只肯透露現仍有疑犯在逃。

【案件編號:DCCC 1150/06】


其實都有怪不怪,香港有錢佬犯事,有中央照例牌無事,以前的邱紱根甚麼老人癡呆,之後梁愛詩可以為公眾利益(話驚星島大量炒人影響就業喎…)唔告胡仙,到今時今日呢單襲擊案,誰都知道所謂幕後那鄢手,偏偏又奈佢唔何,搞緊選舉工程的特首大人,唔知仲記唔記得那一番「天涯海角」的壯語豪情?定係有人出晒口挺自己就算數…